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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小微权力”关进“制度笼子”——芜湖县探索建立村级“小微权力”监督制约新机制

新闻来源:人民论坛网

  调研背景:近年来,芜湖县不断加强对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制约,从源头上遏制群众身边的“微腐败”。2015年,芜湖县围绕开展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重点任务,率先在安徽省探索建立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新机制,梳理村级组织和村干部在服务群众过程中行使的权力清单37条,涉及重大事项决策、村级工程管理、村级“三资”管理、涉农资金使用、救灾救助申请、计划生育服务等9大类权力事项,基本做到了“小微权力进清单,清单之外无权力”。

  “小微权力”关进“制度笼子”

  ——芜湖县探索建立村级“小微权力”监督制约新机制

  安徽省芜湖县全面推行以制定小微权力清单、夯实小微权力监督主体、健全小微权力监督体系、完善小微权力考核评价为主要内容的“四位一体”监督制约新机制,并充分引入“互联网+”方便群众实时监督,推动基层机构为民服务公开透明、规范有序、监督有力,显著改进基层干部作风,密切党群干群关系,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。

2017年,芜湖县开展小微权力扩面提质工作,取得初步成效。全省16个地市观摩芜湖县城市管理局县直机关“小微权力”监督制约工作 (7)

  近日,芜湖县开展小微权力扩面提质工作,取得初步成效。全省16个地市观摩芜湖县城市管理局县直机关“小微权力”监督制约工作

  四个抓手 探索“小微权力”监督制约新机制

  抓规范,构建村级“小微权力”清单制度体系,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。厘定权力清单。组织县直单位、镇村干部和部分群众充分论证,梳理村级组织和村干部在服务群众过程中行使的权力事项,本着“于法周延、于事简便、便民利民”的原则,整理出全省首份“村级权力清单37条”,涉及重大事项决策、村级工程管理、村级“三资”管理、涉农资金使用、救灾救助申请、计划生育服务等9大类权力事项,基本实现了村级“小微权力”清单全覆盖,基本做到了“小微权力进清单,清单之外无权力”。对每条权力事项绘制流程图,简化办事程序,明确责任人和办理时限,全面做实防止“小微权力”任性的各项基础工作。

  规范权力运行。编印村级“小微权力”操作手册,采取组织村干部参加学习培训、知识竞赛和问卷测试等多种方式,使广大镇村干部对“小微权力”清单内容做到全面知晓、熟练掌握。只要是办事群众问到的问题,镇村干部无论是否分管,都要做到“有问即答、有问必答”。对办事群众“一次性告知、限时答复、按时办结”,切实杜绝村干部推诿扯皮、故意刁难、吃拿卡要等现象发生,保证镇村干部手中的权力在“轨道”上运行。

  动态调整权力事项。每年对村级“小微权力”清单进行动态调整,有减有增,做到“工作开展到哪里,权力运行监督到哪里”。如“二孩政策”施行后,及时增减了计生服务事项;结合实际,新增了土地房屋征收、村干部聘用等权力事项。同时,督促县直相关部门认真履职尽责,及时对村级“小微权力”事项设定和运行情况进行评估,在实践中检验制度“笼子”的效果。

  抓公开,构建村级“小微权力”公开运行体系,让权力在阳光下操作。建立权力运行全程公开机制。全县共印制村级“小微权力”宣传读本9万余册,喷绘墙体漫画3000余幅,编排“点赞小微权力清单”等3个黄梅戏曲目巡回演出50余场,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,将村级“小微权力”运行过程清晰地呈现在群众面前,让群众明白有事情“找谁办、怎么办”。运用“互联网+”,搭建村级“小微权力”网络监督平台,将村级“小微权力”服务事项的办理条件、运行流程、实施过程及结果,全部在平台上公开,做到“线上线下”同步公开。群众可以随时随地输入身份证号登陆平台查看,使广大群众“人人知晓流程、个个监督权力”。

  建立权力运行考核评价机制。围绕打造村级“廉洁班子、廉洁村务、廉洁工程、廉洁文化”四廉建设目标,出台村级“小微权力”考核评价办法,对村级“民主决策、廉洁自律、三资管理、村务公开、便民服务、项目管理、廉政文化”等7个方面25项内容进行考核,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对各村、社区及“两委”干部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,各镇排名末位的村、社区当年不得评先评优。同时,将村级“小微权力”规范运行情况作为对各镇、县直单位“两个责任”考核重要内容,真正把责任压紧压实。

  建立权力运行群众评价机制。在村级“小微权力”网络监督平台专门设置群众评价窗口,群众通过该窗口可以对每一项“小微权力”运行结果的满意度进行评价,也可以通过窗口留言,反映问题或提出意见建议,切实增强群众监督的有效性。县、镇纪委根据群众评价和反映问题情况,对村级“小微权力”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做到早发现、早处置,有效防范廉洁风险,给村干部行使“小微权力”套上“紧箍咒”。截至目前,芜湖县“小微权力”网络监督平台访问量达到33万人次,各村、社区各项权力事项运行过程、结果全部公开到位,群众好评达到3万人次。

  抓监督,构建村级“小微权力”监督责任体系,保障权力正确行使。压实监督责任。强化镇村两级纪检队伍建设,5个镇全部按照“4+2”、“3+2”模式配齐配强专兼纪检干部,94个村(社区)全部设立纪检委员,兼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或负责村务监督工作。县纪委出台村级“小微权力”监督制约工作分片交叉监督检查制度,将各镇划分成若干个监督片区,每个片区由1名镇纪委干部负责,统筹片区内村纪检委员力量。突出监督重点,围绕“规范运行、全程公开、群众监督”等三个关键环节,加强专责监督。按照“谁授权、谁监督”的原则,围绕“民生资金、三资管理、土地征收”等重点领域,督促县直单位派驻纪检组开展再监督、再检查,强化派驻监督,全面构建县、镇、村三级纪检监督立体网络。

  完善监督机制。制定镇、县直单位科级纪检监察干部考核办法和村纪检委员考核办法,明确考核工作由上级纪委负责,保证纪检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。落实村纪检委员“三个一”工作机制(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、每村印制一本工作手册、每人发放一本工作日志),提升村纪检委员履职能力,促进村纪检委员履职的实效性。县纪委出台“小微权力”责任追究办法,进一步强化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责任意识,着力解决“监督机制缺位、责任追究落空”的问题。

  改革监督方式。实施精准监督与常规监督相结合,每年确定3-5类监督项目,坚持问题导向,实施精准督查、重点突破。2015年,芜湖县组织开展了农村“小微工程”廉洁风险排查,从民主决策、招投标、验收决算、资金拨付等环节入手,对全县239个“小微工程”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排查,发现问题线索86条,共约谈村主要负责人23人,立案审查46件。

  借力巡察监督。围绕村级“小微权力”规范运行情况,开展专项巡察。重点针对城乡低保申请、残疾证办理、三资管理、工程项目及物品采购、农村危房改造等村级“小微权力”事项,监督检查是否存在优亲厚友、虚报冒领、权钱交易、以权谋私、贪污侵占等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。首轮巡察共发现问题线索87条,提出整改建议14条,查处了2起农村危房改造未履行评议程序的典型案例,对2名村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,并通报曝光。

  抓深化,推动“小微权力”监督制约新机制扩面提质增效。

  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,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,保障廉洁用权,芜湖县决定将“小微权力”监督制约新机制向县直单位及其二级机构、乡镇基层站所推广。2016年底,结合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,在县城管局、县卫计委启动试点工作,并取得初步成效。陶辛镇率先梳理出镇级“小微权力”清单17条,并建成全县首个镇级“小微权力”为民服务中心,现已投入使用。全面推进“小微权力”清单制度一体化建设,坚持问题导向,将原有的39条村级“小微权力”优化升级为19条,实现了“质”上新提升。

  四个效果 彰显“小微权力”监督制约新气象

  通过两年多来持续推进并深化村级“小微权力“监督制约新机制建设,芜湖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得到明显加强,群众满意度逐年提升。

对村干部进行“小微权力”知识测试

  对村干部进行“小微权力”知识测试

  首先,权力公开透明规范运行后,镇村干部干事创业的精力更加集中。过去农村问题多、信访多,干群矛盾大,直接影响到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。建立村级“小微权力”监督制约新机制后,2016年全县涉农信访同比下降39%。在权力清单面前,村干部都清楚自己该干什么,不能干什么,责任权力是什么。过去村里的工程项目、扶贫资金,亲戚朋友这个来找、那个来问,群众怀疑干部优亲厚友,干部有口难辩。现在办事流程公开了,监督跟上了,达到了“还群众以明白,还干部以清白”的效果。2015、2016年,全县共退出低保1235户,实现了“应保尽保、动态退保”的目标,村民对此没有疑虑,村干部赢得了群众的支持,做事也顺畅了。

  其次,方便群众办事的同时,镇村干部廉洁意识、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。村级“小微权力”清单厘清了村居干部的权力边界以及运作过程,增强了村居干部遵纪守法意识和民主管理意识,促进了村居干部规范履职,遏制了弄虚作假、优亲厚友、截留挪用、贪污私分等违纪违法行为,有效保护了基层干部,体现了“政治效果、纪律效果、廉洁效果、社会效果”四个效果的统一。同时,根据“小微权力”流程图,群众办事不再像以前那样,今天要提供这样资料,明天要出具那样证明,来回跑多次。现在,只要按照权力规范一次性提供相关资料,剩下的都是村干部的事,真正做到了“群众少跑腿,干部勤跑腿”;特别是依托“互联网+”,正向“群众不跑腿,数据多跑腿”转变。办事公开透明,程序简化,群众少跑“冤枉路”,满意度大大提高,达到了群众办事方便,村干部服务意识增强的效果。

  再次,群众“获得感”增强的同时,干群关系更加密切。现在村干部规范透明为民办事,村民也可以随时随地开展日常监督,对村里的项目、资金使用和管理放心,干群之间的信任感自然而然就增加了。干群矛盾少了,包容就多了,促进了基层工作开展。湾沚镇罗保村党支部书记说:“过去土地房屋征收安置工作是个老大难,矛盾多、信访举报多、当钉子户的多,自从按‘小微权力’规范运行后,从下发征收计划、签订征收协议,到丈量登记、补偿安置,到项目审计、资金结算等,全程都要公开透明”。对此,群众满意、理解支持,2016年该村某地块上的258户顺利征收安置,无一“钉子户”,无一人上访。

  第四,扎实推进工作创新项目化后,监督责任进一步夯实。整合农村基层监督力量,创新监督机制,实现了镇级纪检组织履职尽责由过去“种别人田”向抓“主责主业”转变;由过去“不会作为”向积极“谋划创新”转变,由过去“没事可干”向事情“干不完”转变。村务监督委员会由过去“不想为”向现在“我要为”转变;由过去履职“走过场”向现在“求实效”转变。全县5个镇纪委2014年自办案78件,2015年139件,2016年167件,有力地保障了村级“小微权力”监督制约新机制的顺利实施,形成了反腐败斗争的压倒性态势,不能腐、不想腐的积极效应全面彰显。

  四点启示 实现“小微权力”监督制约新提升

  村级“小微权力”监督制约新机制能够在基层落地生根取得实效,关键在于把这项工作与加强基层党的建设深度融合、与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建设紧密结合、与深化基层纪检体制改革统筹推进,努力构建基层党员干部“不敢腐、不能腐、不想腐”的氛围和机制。芜湖县探索“小微权力”监督制约新机制,给我们带来四点启示:

  启示一、营造环境是前提。建立新机制,推进制度反腐,必须坚持标本兼治。离开了惩治这一手,制度就没有约束力,监督就没有威慑力。这项工作之所以能做、能做成,宏观上得益于中央反腐倡廉大环境和氛围。具体到县里,在实施此项工作前,芜湖县结合省委的巡视,开展了清理土地征收遗留问题、清理已征地资源、清理安置房分配、清理失地农民保障等“四清”工作,并针对过去遗留问题和审计发现的问题,立行立改;结合省委巡视后的反馈,围绕“农村低保、涉农资金使用”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,开展了10个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治理,为这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。

  启示二、有效公开是基础。探索村级“小微权力”监督制约新机制,通过厘清权力事项、明确责任,优化流程,公开运作,清除人为设定的障碍,不遗余力地加大宣传,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,防止权力任性。同时,不断探索新的公开方式和途径,扩大知晓面和知晓率,确保新机制的运行,让更多的群众得实惠。

  启示三、加强监督是关键。村级“小微权力”规范运行离不开监督,要多管齐下,健全监督体系。实施交叉监督,即统筹整合纪检监察干部力量相互交叉监督,工作成效由上级说了算;实施群众监督,“小微权力”网络监督平台建立群众评价体系,工作成效由群众说了算;实施民主监督,整合村纪检委员和村监委力量,进行“零距离”监督,工作成效由大家说了算。同时,加强县直涉农业务部门对口监督、专项巡察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等,织密监督网络,保证监督实效。

  启示四、落实责任是根本。权力就是责任,责任就要担当。实施村级“小微权力”监督制约的根本,就是要紧扣“两个责任”,推进重心下移、关口前置,化被动为主动。按照“县指导、镇负责、村为主”的原则,压实镇村党组织主体责任,保障和支持镇村纪检组织履行监督责任,建立健全与之相适应的制度机制,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,提升了村干部遵纪守法意识和民主管理意识,提高农村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。

  芜湖县强化村级“小微权力”监督制约新机制建设,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在基层的生动实践,也是加强民主监督、民主管理的有效探索。

  (执笔:陶建群 崔敢 张致林)